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南京市关于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大力提升“五个质量”

  1、产品质量。在我市行业、企业中,大力推动企业质量文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与培训,开展质量工程师、标准化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的职业职称考试制度,提高企业法人和员工的质量意识、诚信意识、质量素质和质量管理能力;继续推进和帮助企业贯彻实施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和标准化良好行为,夯实企业质量基础工作,提高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进一步推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导和帮助企业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艺升级、流程优化,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加大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大高标准农业集中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着力提高农业人员的素质和农业经营者的经营、技术、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2、工程质量。在建设、交通和水利工程建设中,推动企业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注重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标准化作业,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业务素质,保证工程质量;推动企业应用先进科学的施工方法和管理方法,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平;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严格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

  3、服务质量。在服务行业中开展质量管理和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服务业人员质量和标准化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以“青奥会”为契机,全面推行服务业标准研制和国家、地方服务标准在服务行业的贯彻实施,加强服务标准化示范点项目建设,提升服务业质量水平。推进社会管理领域标准化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工作”的要求,引导和促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服务机构积极引入标准化管理,重点在行政服务管理、社区服务、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领域,通过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和打造标准化试点示范,加强社会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升社会管理质量。

  4、环境质量。坚持“生态为基、环保优先”方针,加快国家生态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三城”同创,全面实施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大行动计划,执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实施最严格的环境执法监督管理,全面提升环境质量,保障绿色青奥成功举办。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