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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南京市关于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部门:市环保局、住建委、城管局、经信委、农委)

  (五)经济运行质量目标

  产业结构进一步科学合理,保持和优化三二一产业格局,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56%,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的比重提高到56%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以上。

  品牌经济进一步显现,名牌产品企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15%以上,省级以上工业名牌产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力争达到32%以上;驰名商标总数力争达到100件,省、市著名商标总数力争达到1000件。

  能源消耗进一步降低,万元GDP能耗达到0.5吨标准煤,万元GDP水耗达到20吨。

  科技创新进一步增强,建成国家、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和100家,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300家以上;专利授权量达到40000件,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0000件;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4.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经信委、科委、农委、质监局、工商局、统计局)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按照“政府负总体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部门负监管责任”的原则实施质量安全管理,各级政府要把质量安全纳入本级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加以领导、落实和考核。一要加强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二要落实严格的监管责任,对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实施严格的准入、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三要落实打假责任,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种养殖过程中使用劣质化肥、饲料、农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药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在产品生产、工程建设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违法违规行为。四要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服务行业、重点环境保护等的质量安全风险的监测和分析评估,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发布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五要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信息资源共享,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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