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内全国质量奖、江苏省质量奖和南京市市长质量奖组织分别达到6、35和6家;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江苏区域名牌各1个,江苏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2个,有效期内江苏名牌产品达到300个,力争位列省内前三位;制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分别达到21、690和413项,专利技术转化为标准达到100项,力争国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达到40个;通过有机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农产品分别达到150和260个,无公害农产品达到500个;质量竞争力指数保持全省前三位。
(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部门:市质监局、检验检疫局、药监局、农委、经信委、发改委)
(二)工程质量目标
市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中,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竣工工程质量100%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中,高速公路、跨江大桥项目质量优良率达到100%,干线公路新(改、扩)建工程和地方重点公路工程项目质量优良率达到95%,航道、港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工程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其他交通建设和养护改善工程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中型以上枢纽建筑物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
市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中,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国优工程)达到10项,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紫金杯)达到200项。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中,争创国家和省级工程质量安全品牌示范工程,力争鲁班奖和扬子杯奖分别达到1和2项。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获部和省优质工程奖分别达到1和3项,获大禹奖和扬子杯奖分别达到1和2项。
(牵头部门:市住建委;责任部门:市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三)服务质量目标
制定服务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达到68项,培育和建设国家和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达到26个,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用户(顾客)满意指数均高于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培育社会建设与管理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达到10个。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商务局、旅游园林局、卫生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质监局、统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其他涉及服务业的职能部门)
(四)环境质量目标
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以上;Ⅲ类以上地表水比例达到6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功能区环境噪声达标率达到80%以上。建成国家生态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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