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南京市关于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2012]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关于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南京市关于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质量是兴国之道、强国之策,质量工作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已从价格竞争上升为质量、品牌和科技的竞争。实施质量强市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全市综合竞争力,有效应对国际、国内激烈竞争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两个率先,勇争“三个第一”的坚实基础。为此,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建设质量强市为目标,以提升产品、服务、工程、环境和经济运行质量为重点,全面加强质量工作,切实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强化质量法治,依法严格质量监管,全面推进质量发展,努力提升质量总体水平,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质量目标
到2015年,“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量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监管体制机制更加科学、高效,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产品、服务、工程、环境和经济运行质量大幅提升,“崇尚质量、追求卓越”成为主流的质量文化,质量成为南京发展的新优势,质量工作对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作用显著增强,南京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一)产品质量目标
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累计达到2700项,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生产率达到90%以上;地产工业产品省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力争达到97%以上,其中,地产食品省级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位于全省前3位;地产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合格率达到99%以上,国外通报的地产出口产品不合格率低于1‰;地产药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9%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不发生有影响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特种设备万台事故率和死亡率控制在0.3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