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9、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制度。认真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出台《南京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南京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南京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南京市学生小餐桌监督管理办法》等系列规范性文件。严格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实行最严格的食品安全准入标准和监管制度,把食品生产经营及其监管活动全面纳入法制化、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10、提高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对全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现状进行摸底,整合和加强各监管部门检测资源,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机制。加强现有检验机构的设备配置和人才培养,提高检验能力。鼓励检验机构社会化,合理推进第三方检测机构建设,建立协调统一、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满足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根据省统一部署,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建设1-2个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
11、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推进食品污染物监测、食源性致病菌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建设,提高监测能力,扩大监测范围。卫生部门牵头,依托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力量,每年制定风险监测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人员培训,科学合理分配食品抽检任务。完成省下达风险监测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其他食品抽检工作,不断提高监测食品的品种覆盖面、地区覆盖面和环节覆盖面。健全我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制度,定期对食品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我市食品安全现状和趋势,提出可行性措施,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和确定监管重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五)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12、配合完成全省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包括“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食用农产品监测”、“食品安全事故直报”、“种植养殖环节监管”、“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流通环节监管”、“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互联网食品安全舆情分析”、“食品安全科研信息管理”、“食品安全诚信管理”等子系统,“食品安全检验数据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库”、“食品相关许可信息数据库”、“食用农产品监管相关许可数据库”等数据库。及时整合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各部门监测信息资源,实现内部信息共享、外部可以互动,不断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