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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47号文件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五)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创新融资方式,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资本市场与企业技术进步加强对接,通过公开上市、发行债券、引进风险投资等手段,不断加大对企业技术进步的支持。鼓励汽车、电子信息、家电等企业与金融机构密切合作,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发完善各类消费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完善信贷体系与保险、担保之间的联动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在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通过再融资和发行公司债券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加强企业兼并重组中的风险监控,完善对重大企业兼并重组交易的管理。(责任单位:省金融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中小企业办、省科技厅等)

  (六)健全节能减排约束与激励机制。完善节能减排、淘汰落后、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绩效评价和责任制,强化评价考核,严格落实奖惩,确保完成确定的主要工作目标。建立工业产品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制定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研究制定促进“两型”企业创建的政策措施。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师制度,完善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立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研究建立工业生态设计产品标志制度。制定鼓励安全产业发展和鼓励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政策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搬迁改造项目。(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质监局、统计局、省安监局等)

  (七)深化工业重点行业和领域体制改革。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重要领域集中。完善投资体制机制,落实民间投资进入相关重点领域的政策,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简化审批和核准手续,落实企业境外投资自主权,支持国内优势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完善工业园区管理体制,促进工业企业和项目向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八)强化预警监测和工作督查。完善工业转型升级预警监测分析机制,健全行业工业经济监测网络和指标体系,加强煤电油运等工业生产要素保障和衔接。根据国家要求,做好对工业转型升级工作的跟踪监测和信息统计、信息发布,加强对实施情况的分析、督促和检查。根据形势发展,不断优化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统计局等)

  (九)建立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工业转型升级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的长久动态变革过程,必须由各部门协同推进。建立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工作组织和协调,切实推动规划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工业管理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等方面的职责,创新工业管理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在加强行业管理、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工业转型升级顺利推进。(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统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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