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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2012)

  (二)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发挥区域特色和产业优势,坚持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品牌化经营,打造一批标准高、质量优、品牌亮、规模大、影响力强的农林牧渔种养示范基地,建设一批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和集约化种苗生产基地。重点支持种业企业建设小麦、玉米、棉花、油料等作物品种的科研育种平台、良种繁育基地等。

  (三)示范企业建设工程。发挥龙头企业资本集成优势,引导其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建设高标准、紧密型原料生产基地,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关系,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双赢发展。重点扶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保鲜、贮藏、运输业,打造知名品牌,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业化经营格局。

  (四)示范市场建设工程。建设和改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其流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批发市场冷链系统、质量追溯、环保节能、信息系统等设施。支持开展信息服务、电子交易、储藏物流、质量安全检测、环境卫生处理等业务。

  (五)示范农技服务组织建设工程。加强和完善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扶持企业、合作社和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跨区域、综合性服务组织,开展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良种统供和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统配统施以及机械化作业服务,全面提升农业科技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五、强化保障措施,确保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卓有成效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省政府建立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省委农工办、省政府办公厅以及省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商务、水利、科技、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林业、供销社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研究解决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与管理的重大问题与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负责协调处理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考评认定、规划评审、指导督查和建设管理等日常工作。市、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级要切实强化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规划编制工作,做到高点定位、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充分体现未来农业农村的发展方向。注重示范区建设规划与本地区“十二五”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切实发挥规划引领发展和规范建设的作用。各市、县(市、区)可以适当选择一批县(市、区)或乡(镇)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形成省级、市级、县级示范区梯次建设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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