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演练常态化。自2012年起,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要结合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消防日”等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幼儿园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纳入常态化管理,每年对幼儿园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
幼儿园应急疏散预案编制指南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幼儿园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反应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防范处置突发事件所有需要应急疏散的情形。

  2 应急疏散组织机构

  应急疏散工作在应急疏散组织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可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疏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应急状态下转为应急疏散指挥部),全面负责应急疏散工作。领导小组可下设办公室、疏散引导组、抢险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具体分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2.1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应急疏散总指挥):园长(园长不在位时,需指定代行职责人员)

  成员:教职员工

  职责:做好应急疏散知识的宣传教育、应急抢险、人员疏散、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调查统计以及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等工作。

  2.2 领导小组下设机构职责

  (1)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应急疏散预案和应急疏散演练方案,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

  (2)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人员快速、安全、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