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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负责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检验和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贵稀有水生野生动植物。

  (七)负责动物防疫工作。指导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负责动物、动物产品(不含出入境口岸动物检疫)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八)拟订畜牧渔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畜牧渔业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

  (九)按照权限监督管理畜牧渔业专项资金,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组织畜牧渔业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核。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畜牧兽医水产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拟订畜牧渔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

  (二)人事科(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纪检、监察、群团工作。

  (三)财务科

  按照畜牧水产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项目资金年度计划;负责畜牧水产项目资金的申报和管理;负责监督检查畜牧水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

  (四)法制科

  负责畜牧渔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畜牧渔业执法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五)畜牧科

  负责指导畜牧业、草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组织畜禽资源、牧草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及畜牧业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养殖;负责种畜禽管理工作,指导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畜牧业商品基地和畜牧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管理;指导牧草基地建设、牧草资源开发利用以及草原(草地)鼠虫害测报与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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