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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江苏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江苏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平医协办〔2012〕2号)


各市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卫生局,省管各医院:

  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意见》(苏政办发〔2007〕41号)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关于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苏办〔2011〕42号)的通知、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省政法综治部门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项目任务分解方案》(苏政法〔2011〕110号)等文件和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2012年江苏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单位根据本要点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使我省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医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平安江苏”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2012年江苏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要点

  一、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分别召开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动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年内,全省90%的三级医院和50%的县级医院达到平安医院标准。(各部门,全年)
  2、加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落实部门责任。认真落实办公室成员每季度例会制度,研究难点、重点问题。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形成部门合力。适时组织成员单位赴省内外学习先进典型经验。(各部门,全年)
  3、加强对各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工作的指导,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机制。(各部门,第二季度)
  二、进一步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4、继续探索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等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2012年,全省100%的一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50%以上的非公立医疗机构都要参加各种形式的医疗责任保险。使我省医疗责任保险的参保率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江苏保监局、省卫生厅,全年)
  5、广泛调研省内外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等风险分担机制的成效和经验,查找问题,寻求改进措施,制定相关政策。根据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设计。(江苏保监局、省卫生厅,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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