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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侨办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选派驻外使领馆外交和工勤人员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外事侨务干部培训,协助开展全市党政干部国际形势、外事政策等教育工作;承担全市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群团的日常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

  (二)外事科

  负责全市涉外事务的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重要涉外团组的接待和协调工作,审核副厅级以上领导出席的会见、会谈、宴请等重大外事活动计划并承担活动礼宾及相关工作;审核在常举办的国际会议,承办邀请外国人来访的签证通知函电等事宜;牵头协调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常活动及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全市涉外案件、事故、纠纷、驻外机构及人员的领事保护、外国驻华使领馆在常的领事业务;协助做好邀请外国专家来常单位资格审核及年检工作;拟订本市国际交流规划和市级友好城市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与外国缔结友好城市(县、市)关系的审核报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外国及港澳记者来常采访活动和涉外新闻发布工作;参与组织在常进行的大型涉外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活动;负责全市涉外认证的管理工作。

  (三)侨务科(港澳事务科)

  拟订市级并审核各县市区有关侨务、港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络联谊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协助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侨务引资引智工作,促进华侨华人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与本市的交流合作;承办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协助办理华侨和归侨侨眷出入境回国定居、安置及其他相关手续;负责全市侨务信访、侨务扶贫、侨法宣传等工作;协助开展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捐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参政议政工作;负责邀请来常华侨华人活动安排与接待工作。协调指导本市与港澳地区的联络工作;负责港澳地区来访团组的接待;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在常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的合法权益,组织协调其在常重点投资企业的权益保护工作;配合做好侨务对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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