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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常德市地方海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常德市地方海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湖南省常德市地方海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湖南省常德市地方海事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委〔2010〕6号),设立湖南省常德市地方海事局(简称市海事局),副处级,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取消航道养护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三项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水上交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订水上交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市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编报海事监督、船舶检验、航道管理、港航管理的新建改建(养护)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所辖水路交通建设和养护资金的筹措、拨付及使用监督。

  (三)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负责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监督工作,调查、处理水上交通和船舶污染事故;负责管理和发布航行警(通)告;负责对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水上交通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划定并管理航路、禁航区、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负责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含使用岸线)碍航性审核和监督检查。

  (四)负责管理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及其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可;负责船舶登记和签证。

  (五)按规定权限,负责对船舶及水上设施进行法定检验;负责对船用产品进行法定检验;负责船舶设计图纸的审查。

  (六)承担水上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对全市水路运输及运输服务业市场、港口装卸搬运市场、船舶修造市场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水路运输行政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组织和协调水路战备军事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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