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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常德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1.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通过近期对全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结合地质环境条件、矿业活动以及降雨强度等相关因素分析,预计2011年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如下:

  (1)自然地质区域:大致为石门县大部特别是西北部山区,澧县澧南、道河、甘溪滩、太青、杨家坊、方石坪、闸口、金罗、盐井等乡镇,桃源县西南部,鼎城区南部及尧天坪、雷公庙、蔡家岗、石板滩等乡镇,汉寿县南部等区域。这些地区及其他地质环境复杂的山地乡镇人口集中区,因降雨或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2)矿山区域:主要在澧县方石坪镇煤矿区、中武乡亘山矿区,临澧县合口及杉板石膏矿区,石门县夹山镇煤矿区、石膏矿区及蒙泉镇石膏矿区。这些矿区特别是采空区可能发生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在暴雨作用下,还可能形成矿渣废石流,危及矿山生产设施和人员安全。

  (3)主要交通干线区域:铁路焦柳线石门-会同段,公路S303线省道石门─南镇段、S304线省道慈利─石门段。2011年,我市有大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应特别注意防范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2.发灾时段预测

  我市今年汛期降雨量较大,尤其是在5月中下旬和8月上中旬两个时段,因此,5至8月应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时期。

  三、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

  (一)调查: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重点调查和汛前巡查,进一步掌握我市地质灾害发育及分布规律,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二)监测:本方案附件中所列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为本年度重点监测点,对新近发现确认的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也应予以重点监测。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体变形、地下水变化、动植物异常等情况。监测要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专业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工作责任

  1.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同级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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