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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卫办应急〔2012〕1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卫生应急工作的实际,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2012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紧紧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其他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两大任务,切实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的“一案三制”建设,重点推进卫生应急信息化、应急队伍、救治基地三项核心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准备水平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一、继续推进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建设
  目前,我省已有6个市卫生局(南京、徐州、苏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市)经当地编委批准增设了应急办,其余7个市卫生局在相关处室增挂了应急办牌子,全省105个县(市、区)卫生局有21个成立了独立的应急办,其余明确了相应科室承担卫生应急工作。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建设,市和有条件的特别是争创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的卫生行政部门要全部成立有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其它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专门科室和专人具体负责卫生应急日常工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成立或明确专门的卫生应急工作管理科室。
  二、修订完善卫生应急预案
  根据卫生应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我厅2008年以前下发的卫生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梳理,重新制(修)订印发一批应急预案,使其更好地适应当前卫生应急工作实际。做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和动态管理工作,着力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预案之间的协调性,为各类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提供有效指导,真正做到应对有策。组织制定我省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举办全省卫生应急预案编制培训班,指导各地各单位切实做好卫生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工作。细化落实应急预案,分类制定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规范和流程,充分发挥应急预案等在突发事件卫生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印发《江苏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十二五”规划》。
  三、加快推进卫生应急决策指挥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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