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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爱卫办﹝2012﹞2号)


各市爱卫办:

  现将《2012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2012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也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做好全省爱国卫生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全国爱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的部署,2012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纪念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为契机,以促进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卫生创建工作为载体,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重点,把爱国卫生运动与深化医改相结合,与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相结合,与民生幸福工程、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相结合,大力开展农村改厕改水、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和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在新起点上开创全省爱国卫生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一、深入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在疾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
  (一)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召开全省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现场经验交流会,积极推进健康元素的普及和健康场景的建设工作。
  (二)全面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卫生防病意识,全省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综合水平在2011年基础上再提高1-3百分点。
  (三)在继续巩固和发展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推进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的控烟工作。
  (四)深入开展“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积极开展创建“江苏省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县(市、区)”活动,新增省级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县(市、区)1-2个。
  (五)积极推进“江苏省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建设活动,提高企业职业病预防能力,力争新增省级健康促进示范企业10-15个。
  (六)运用“爱国卫生月”、“健康教育宣传月”、“健康江苏社区行、乡村行”、“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各种平台,结合传染病发生传播的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
  二、积极开展卫生创建活动,不断巩固提高卫生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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