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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带头树立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争做学习型党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职、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各自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经常深入群众、联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做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章规定、党的纪律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坚持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应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

  三、活动载体

  在全市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双争”活动,即基层党组织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分类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要与我市正在开展的“基层党建工作年”活动、基层党建三级联创、示范点创建工作等有机衔接,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

  农村党组织要以“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开展农村党组织创建“五个好”、党员争做“五个模范”(学习提高强本领的模范、服务群众创佳绩的模范、遵纪守法促稳定的模范、弘扬正气树新风的模范、共同富裕奔小康的模范)活动,并与深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乡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村党组织书记“一定三有”政策,大力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通过开展“双争创‘五好’、共建新农村”活动和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结对帮扶、“一强双带”(政治素质强、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党员示范户等形式发挥党员作用。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以“服务居民群众、构建文明和谐社区”为主题,开展街道社区党组织创建“五个好”、党员争做“五个模范”(勤奋学习的模范、服务群众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争创佳绩的模范、促进和谐的模范)活动,并与区、街道、社区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四有一化”,加强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体系,通过开展“三展示”(佩带党徽展示党员身份、挂牌上岗展示党员形象、公示绩能展示服务本领)、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党员示范楼院、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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