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立健全评选表彰奖励制度。市委定期评选表彰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批“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学习型党员”、“学习型领导干部”。在2012年以前,全市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比例要达到30%以上,“学习型领导干部”、“学习型党员”、“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机关”比例要达到80%以上。各级党组织也要出台鼓励党员干部学习的相关细则,开展层层评比表彰活动。
四、组织领导
1.成立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成立中共常德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农村工作部、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市教育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各区县(市)、市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定专门机构落实。
2.坚持领导带头,确保全员参与。各级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求知欲和积极的进取精神,切实减少应酬,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上,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践行者。要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全局工作重点,亲自挂帅、亲自部署和亲自督导;要带头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用学习成果指导实际工作、用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效果,以自己的示范行为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要带头讲党课、做辅导,宣讲理论、分析形势、讲解政策,帮助党员干部解决学习实践中的难点、思想认识上的困惑。要注意抓好离退休人员和偏远地区农村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口中党员的学习,确保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覆盖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个党员。
3.注重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分层分类推进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创新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途径和办法。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群体党员干部的特点,分别提出具体的任务和要求,确定相应的内容和形式,明确各自重点解决的问题,切实增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学习讨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意见,采取操作性强的措施,创造性地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