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办〔2010〕32号)
各区县(市)委,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党委(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织,中央、省驻常单位党组织:
《关于推进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2010年5月19日
关于推进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精神,把全市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全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迫切要求,是全面提升各级党组织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破解难题能力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深化常德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常德科学跨越、加快富民强市的重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2.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全市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为基本目标,以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为重要途径,树立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学习理念,拓展与目标需求相统一的学习内容,探索与组织特征相一致的学习方式,实施与学习要求相配套的组织领导,使党员的学习能力不断提升、知识素养不断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使全市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3.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基本原则。一是共同目标原则。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政能力转化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追求和责任,把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力、创新力和发展力,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持续动力。二是示范带动原则。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领导工作的根本途径,既要做学习的主体又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作不断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三是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原则。要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推进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学到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提高岗位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