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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建设的意见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建设的意见
(常办发〔2010〕8号 2010年11月4日)


  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是集中开展和集中监督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场所。建设统一平台,对于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湘政办发〔2007〕5号)、《湖南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2010年工作要点》(湘专治发〔2010〕3号)文件精神和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整合现有分散且隶属不同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的多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高标准建设一个统一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在统一平台集中开展。不改变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的执法监督职能,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在统一平台全程监督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协调机构,对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实施再监督。构建更加公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的建设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管办分离原则。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行政监督职能与市场操作职能分离,行政监督部门与市场交易服务机构分设,两者相互独立、相互衔接、相互制约。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监管规则的执行情况,不介入市场操作,不再归口管理交易平台;市场交易服务机构严格执行相关规则,不得从事影响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的任何活动。

  2.规则主导原则。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所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按照不同的项目类型,建立健全更加细化和可操作的业务运行规则,形成内容全面、衔接紧密、相互协调的规则体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执行规则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3.积极稳妥原则。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的建设,既要长远考虑、整体规划,又要着眼当前、分步实施。已经具备条件的,要集中力量加以推进,在短期内见成效。暂不具备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循序渐进,稳妥推进,做到边探索、边实践、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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