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发挥项目带动效应。一是结合项目建设,尽快制订和完善本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是对本地区旅游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在充分研究和挖掘旅游价值的基础上,建立旅游项目储备库,制订项目开发计划。三是围绕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四是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培育一批特色旅游名镇、特色旅游名村和乡村旅游服务点,带动乡村旅游发展。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旅游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把旅游项目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里成立旅游项目建设“双十工程”协调小组,由卿渐伟任顾问,陈文浩任组长,曹儒国、刘明、欧运崇、覃清香、刘小明、宋冬春、李爱国、石谋军、张元英、杨先平、万成贞、徐万发、徐超文、沈习淼、刘进能、韦绍斌、魏立刚、陈本祥、罗宏全任副组长,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双十”办),由沈习淼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彰波、罗忠义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市旅游局内。市级重点项目实行“一个项目由一名市级领导牵头,一个主要责任单位联系,一套班子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县级重点项目由区县(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也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建立项目责任制,加快项目建设。
2.形成部门合力。市直相关部门在“双十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强化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重点在引导、扶持、指导、服务等方面形成强大合力。旅游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指导、管理、服务作用,研究提出促进项目建设的措施,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解决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农业和农村工作部门要将乡村旅游项目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范畴给予支持;发展和改革部门要把旅游重点项目纳入年度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交通部门要把重点景区公路建设纳入全市交通规划,并安排相应建设资金;坚持四位一体整合旅游项目建设投入,将城市建设、文化名城建设、新农村建设与旅游项目建设有机融合,实现部门资金更多地向旅游项目倾斜;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协调市内金融机构给予旅游项目更多的资金支持;规划、环保、国土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指导做好可研、立项、环评、征地等工作,帮助业主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具体困难,促进重大旅游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