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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卫办监督〔2012〕3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现将《2012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2012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大力弘扬、主动实践“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全省卫生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并组织实施《江苏省“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巩固和扩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成果,以点带面、以项目推动整体,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全面提升卫生监督综合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并实施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逐步扩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有效落实全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适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质量控制和督查。及时通报监测结果,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风险评价的综合能力。
  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认真贯彻《江苏省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细则(试行)》,做好全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计划、立项、制订、审评、发布等工作。加强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家库的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舆情应对和跟踪评价等工作。
  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与管理。在总结前期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程序和要求,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认真贯彻实施《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一步规范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管理,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组织实施全省城乡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全面落实全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任务。积极防范和科学组织处置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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