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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卫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积极配合物价部门,推进镇江市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方案的实施;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采取“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期实施”的工作方法,做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相关工作,力争在护理费、诊查费和注射费等基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上取得突破;全力配合开展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工作,总结新农合开展的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及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和重性精神病等病种实施经验,按照卫生部要求,选择部分常见病多发病,组织开展成本费用测算,确定费用标准,逐步扩大按病种收付费实施范围。
  六、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项目建设资金,明确资金投向,继续开展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装备扶持工作;改进工作方法,加强项目督导,发挥地方积极性,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七、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管理
  根据卫生部下达的《2012-2015年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制定我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分解计划,严格执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使用管理办法》,规范申报审批和配置程序,执行阶梯配置政策,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大型医用设备信息化管理水平。
  八、加强厅直单位基本建设规范管理
  推进省人民医院扩建工程、省肿瘤医院扩建工程等重点项目的实施;着力加强基本建设工作决策、程序和内控等方面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建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基建项目管理水平。
  九、强化财务会计基础工作
  积极指导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新财务会计制度,努力促进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推进医疗机构成本核算工作,健全成本核算体系,为进一步完善投入补偿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推进支付制度改革等提供决策依据;探索建立我省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制度,适时启动总会计师试点工作,着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规范化;开展政府医改投入监测和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切实提高财务工作执行力和监督管理水平。
  十、推进卫Ⅺ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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