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卫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卫办规财〔2012〕3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2年全省卫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研究和部署工作时参考。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2012年全省卫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卫生规划财务工作将按照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卫生规划财务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坚持以“改革为中心、发展为主题、管理为重点、能力为基础”,切实做好以下各方面工作。
一、推进“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实施
进一步发挥好规划的引领、指导和调控作用,配合做好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实施工作;组织力量深入分析研究卫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医改“十二五”规划,结合江苏省“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要求,组织编制《江苏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协调推进各类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二、全面落实医改补偿政策
积极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指导各地全面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确保财政投入和“一般诊疗费”等政策落实到位;围绕全省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任务,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试点地区落实公立医院各项补偿政策,力争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上取得突破。
三、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相关要求,全力配合财政部门制定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债补助办法,安排下达补助资金;指导督促各地将经审核认定的全部债务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剥离,转交当地政府化解;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化债工作,积极争取省财政奖励资金。
四、强化预算和资金监管
落实2012年卫生专项资金预算,继续协调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等医改补助资金; 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确定的经费项目内容和指标制定项目安排计划并分配下达,加快预算拨付和支出执行进度,保障医改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建立专项资金执行进度通报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建立绩效考评结果与资金安排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卫生投入的效率和效益;研究资金筹集、分配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和引领作用,提高资金的统筹和调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