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常发〔2011〕6号)
为切实加强新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为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中央、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1.开发就业岗位。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产业调整政策,积极扶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和各种服务业,完善企业吸纳特殊人员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增大就业容量。两年内,全市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总额和扶助人数力争实现翻番,市、县两级要以工业园区、企业等为依托,建立1个以上有一定规模的创业孵化基地。“十二五”期间,确保全市平均每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5年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达40万人。
2.加强就业援助。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排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完善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对经申报认定的零就业家庭,确保年内至少有1人实现比较稳定的就业。对城乡困难家庭大学毕业生实行重点推荐、优先援助,确保为有援助需求的毕业生毕业当年提供1次以上就业机会。制定并落实促进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和技能培训的优惠扶持政策,力争每个有劳动力的贫困农户至少有1人实现转移并稳定就业。
3.完善就业服务。加大职业培训补贴力度,“十二五”期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职工接受至少1次技能提升培训,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能参加1次创业培训。加强职业培训体系建设,加快筹建常德技师学院,加强区县(市)职业学校或技工学校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发展。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市及各区县(市)都要重点建设1个政府主导的高标准、高效能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并认真做好就业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失业登记等公共服务工作。鼓励各类社会力量投资兴办职业中介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就业市场秩序整治和监管。
4.规范劳动关系。以中小企业为重点,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5年内,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建立工会的企业集体协商机制建立率达100%。广泛建立基层劳动关系调解组织。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和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5年内,市、县两级都要建成实体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用工、恶意欠薪等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