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推荐责任单位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二○一○年 月 日
备注:1.请严格按照此表样式将所有详细名单打印在A4纸上,非打印表格视为无效;
2.请填写单位的全称,并认真核对,表彰单位名单以此为校对依据。
附件3:
上海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一、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的评选范围、项目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及项目:
1.街道(社区)、乡镇;
2.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3.各级各类学校;
4.各级各类群众体育团体、协会;
5.部队的团(旅)、营、连。
(二)评选条件:
1.重视群众体育工作,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
2.开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全民健身与世博同行”活动成绩突出;
3.群众体育工作在本地区、本行业位于先进行列。
二、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重点突出以下人员):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专、兼职群众体育工作者,热心支持群体工作的领导和行政管理人员;
2.地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行政管理人员;
3.地方各级各类群众体育团体、协会成员;
4.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干部;
5.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
6.解放军、武警部队的指战员。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业务素质较高,工作成绩显著;
3.重视、支持群众体育工作,能较好地解决群众体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附表:1.上海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推荐表(略)
2.上海市群众体育先进个人推荐表(略)
附件4:
上海市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评选方案
一、评选活动的目的
为全面贯彻《
全民健身条例》,实施《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纲要》,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工作深入开展,调动广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引导广大市民开展科学健身,特制定此评选标准。
二、评选对象的界定
本市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评选标准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贯彻《
全民健身条例》、《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纲要》。
2.热心体育事业,长期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工作热情。
3.业务素质较高,工作积极努力,成绩显著。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健身活动,传播体育技能和科学健身理念、方法和知识,敢于同群众健身活动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和不良倾向做斗争,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力。
附表:1.上海市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荐表(略)
2.上海市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荐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