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体育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局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本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23号)要求,我局对2010年6月30日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应予废止的13件(见附件一),失效的3件(见附件二)。现将宣布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体育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