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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射击箭运动中心关于进行上海射击队教练员竞聘和续聘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射击箭运动中心关于进行上海射击队教练员竞聘和续聘工作的通知
(射运字[2011]12号)


  为促进在备战2013年全国运动会新周期建设复合型团队和教练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2月14日(初定)进行上海射击队教练员竞聘和续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和续聘原则
  (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聘,优先续聘本中心2010年度训练比赛成绩优异的教练员;
  (二)竞聘和续聘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德才兼备的教练员进入上海队执教。
  二、竞聘基本条件
  ㈠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
  ㈡教练员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住队训练及比赛要求。(50周岁以上,具有国家级教练职称的教练可不受此年龄限制)
  ㈢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坚定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善于学习,思想品德、个人修养好;责任心强,能够严格要求,并能以身作则,注重教练员的表率作用。
  三、岗位设置
  上海射击队实行领队领导下的主教练负责制,承担上海市体育局和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下达的任务指标,每个项目的训练工作由主教练负责。对不能完成中心下达的阶段性指标和违反队规队纪的教练员,上海射击队有权提前解聘。
  1、男子步枪项目:主、副教练;
  2、女子步枪项目:主、副教练;
  3、男子手枪慢射项目:主、副教练;
  4、男子手枪速射项目:主、副教练;
  5、女子手枪项目:主、副教练;
  四、聘期
  自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决定聘任之日起,至2013年全运会周期结束之日止,在此期间中心将根据各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及教练员综合表现,对教练员队伍进行适当调整。
  五、竞聘程序
  (一)成立竞聘和续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跃舫(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主任)
  副组长:全志伟(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党总支书记)
  陆鸿钢(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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