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党委办公室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通知
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指导意见》精神和上海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现将市体育局系统开展群众评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情况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内容
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承诺践诺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对党员进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情况,承诺践诺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等。
二、评议方法
开展群众评议,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本单位的群众代表。群众评议一般可采取会议方式进行,党组织负责人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党员自我介绍参加活动情况,到会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评议方式,确保群众广泛参与。
三、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宣传发动,采用简便易行的方法,确保每个党员和基层党组织都接受评议,确保评议结果的真实性。
各单位请与2012年2月3日前,将评议结果统计表与评议情况报告报至市体育局党委办公室。联系人:蒋蓁,联系电话:63279839,传真:63278093。
附件
1.2011年度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2.2011年度中共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市体育局党委办公室
2012年1月
附件1
2011年度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单位: 日期:
考核等次
考核内容
| 满 意
| 比较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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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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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
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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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践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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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解难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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