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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江苏—巴符州卫生交流项目录取人员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江苏-巴符州卫生交流项目录取人员名单的通知
(苏卫国合〔2012〕3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2012年申报情况,依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经我厅核定,2012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江苏-巴符州卫生交流项目录取受资助人员15名,计划于2012年上半年起分批赴德国巴符州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学习研修,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录取为有条件录取。所有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江苏-巴符州卫生交流项目录取人员均需通过英语考试方可正式成为受资助人员。英语考试及派出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慧银、李郁,电话:025-83620614、83620919,传真:025-83620614,电子信箱:jswsgj@163.com,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1614室,邮编:210008。

  附件:1、2012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江苏-巴符州卫生交流项目录取人员名单(略)

  2、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江苏-巴符州卫生交流项目资助人员出国(境)流程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2:
  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江苏-巴符州卫生交流项目出国(境)流程

第1步

阅读2012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江苏--巴符州卫生交流项目录取通知,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及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第2步

按项目要求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第3步

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以及护照签证。

第4步

按要求将单位配套经费汇入省卫生厅指定帐户。

第5步

参加由省卫生厅组织的出国(境)前培训。

第6步

领取国际机票。

第7步

自行安排食宿的受资助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持受资助人员授权委托书持个人建行卡至省卫生厅领取资助费用。

第8步

完成国(境)外学习进修,回国(境)。上交研修报告和导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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