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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2012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2012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中医综〔2012〕6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各中医单位:

  现将《2012年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我局。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2012年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2年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以“改革、发展、特色、服务、提升”为主题,大力发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全面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力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努力开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一、抓好“十二五”规划实施
  (一)全面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各地的中医药发展规划。出台下发《江苏省“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计划,做好任务分解,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严格工作责任制,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根据总体规划要求抓紧研究制定相关的专项规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落实项目安排,争取扶持政策;抓好重大项目实施,做好项目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抓紧编制《江苏省中医机构建设规划集》。
  二、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
  (二)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加强公立中医医院服务体系建设,将公立中医医院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以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着力点,探索建立符合中医医院特点和发展要求的长效补偿机制。加大对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机制方面的探索,积极推进体现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继续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开展中医药服务财政补偿试点。促进各级中医药资源优化重组,进一步健全巩固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对口协作关系。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扩大中医临床路径的实施,落实便民惠民服务措施。
  (三)推动基本药物制度落实。以完善中药基本药物使用政策为重点,积极参与基本药物目录和相关政策的调整制定。加强中药基本药物的宣传、配备、使用和管理,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扩大中药饮片和中医非药物疗法运用。
  (四)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中的作用。统筹推进中医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抓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有关中医药内容的实施,落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考核内容,推进和规范中医体质辨识、中医健康评估和健康干预等服务。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地区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新形式、新途径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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