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视音频节目质量应达到标准清晰度规格,分辨率应不低于720×576,帧率不低于25F/S;
5)车辆到站预报信息展现形式应符合《配置规范》中4.3.1的规定,预报的位置误差在5米以内的应不小于95%;展现预报信息的延迟时间在3秒内的应不小于90%。
2.2 视音频播放设备主要性能
设备播放应符合GB20600-2006《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的规定;屏幕尺寸应符合《配置规范》附录A中A.0.7的规定;
2.3 LED显示屏主要性能
1)LED显示屏应支持符合SJ/T11141-2003《LED显示屏通用规范》的双基色LED走字信息播放,且接受、发布数据应安全可靠;
2)显示屏的尺寸应符合《配置规范》附录A中A.0.6的规定;显示字体、颜色及显示方式应符合《配置规范》中5.0.3的规定;
3)LED显示屏整屏像素点与像素点之间的亮度差异应小于2%,色度坐标差异≦±0.003;像素间距应大于4.0毫米;平整度不大于1毫米,最佳视距为3米~10米;
4)使用环境温度应在-5℃~60℃﹔湿度应在10%~95%;
5)连续工作时间应大于48小时;显示屏寿命应大于100,000小时,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小于8000小时;
2.4其他配套电子设备应符合电子产品相关性能规格要求。
3 相关要求
3.1 信息内容要求:
1)视音频播放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本市公共交通与道路信息、出行指示信息、特大灾害预警信息、政策公示及公益便民信息等;
2)LED显示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本站的停靠线路信息、车辆到站预报信息、出行指示信息和实时滚动文字信息等;
3)视音频播报内容及其音量、亮度和时段应符合市容管理部门的规定。
3.2 信息安全要求
1)所有信息的发布应统一操作监管,视音频信息内容的采集、编辑、播出环节应符合GY/Z174《数字电视广播业务信息规范》的规定;传输信道应符合GB20600-2006《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的规定;
2)信息传输应采用加密方式,防止在传输过程中被恶意篡改,确保安全可靠。加密方式符合GY/Z175-2001《数字电视广播条件接收系统规范》的规定。
3.3 施工安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