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发布《公交站点候车设施信息化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本市公交站点候车设施信息化功能实施,根据DG/TJ08-2052-2009《公共汽(电)车中途候车设施配置规范》以及相关规定,市交通港口局会同相关单位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公交站点候车设施信息化技术要求(试行)》(见附件),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实施,并将试行情况及时反馈市交通港口局科技信息处。
二O一O年三月十五日
公交站点候车设施信息化技术要求(试行)
为规范本市公交站点候车设施信息化功能实施,根据DG/TJ08-2052-2009《公共汽(电)车中途站候车设施配置规范》(以下简称《配置规范》)以及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技术要求。候车设施信息化所涉及的相关系统和设备,除应符合本要求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
1 主要功能
1.1 本技术要求中的公交站点候车设施信息化是指按《配置规范》建设的公交候车信息亭上通过视音频播放设备和LED显示屏实现车辆到达预报功能和播报其他服务内容的动态信息发布系统。
1.2 视音频播放设备的主要功能是通过电视广播的方式播报公共服务信息,可接受MPEG-2或AVS编码标准的标准清晰度节目流;支持分组数据传输;支持单载波和多载波的解调方式。
1.3 LED显示屏的主要功能是通过文字滚动播报的方式发布公共服务以及车辆到达预报信息;并确保候车乘客或靠站公交车上乘客清晰读取。
1.4 支撑视音频播放设备和LED显示屏功能实现的相关系统应具备多路数据接收和多元异构数据融合、处理功能;视音频内容的采集、编辑和传播功能;系统安全加密功能和系统自我检测功能。
2 性能要求
2.1 系统主要性能
1)设施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2)系统整体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应达到8000小时以上;
3)中环线以内95%以上的站点设施应可靠接收播报信息,中环线以外应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