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开展“上海交通港航行业‘感动世博十佳好事、十佳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三)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各单位要善于总结和提炼,推荐材料要紧扣评选条件,一事一报,个性鲜明,据实推荐。统一填写“十佳好事”和“十佳人物”的推荐表。(一式三份)简要事迹材料字数分别控制在300字以内,表格统一加盖单位印章,并附详细材料(不少于2000字)和本人工作照一张,分别以书面材料和电子邮件方式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于2010年11月15日前报市交通港口局文明办。
  八、表彰奖励
  入选的“十佳好事”、“十佳人物”和“特别贡献奖”将以市交通港口局名义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奖状和奖金,适时将召开颁奖大会,进行宣传。

  附件:1.市交通港航行业感动世博“十佳人物”推荐表
  2.市交通港航行业感动世博“十佳好事”推荐表(集体、个人)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市交通港航行业感动世博“十佳人物”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民  族

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出生年月

籍贯

政  治

面  貌

身份证号

参加工作

时  间

学  历

学位

 

职  称

工作单位

职  务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推荐单位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上级

公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行业主管

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交通港口局

文明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于2010年11月15日前交市交通港口局文明办,大沽路100号620室,邮编:200003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