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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预评估、评估、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4.3 验收工作流程
  4.3.1 企业向环保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环保主管部门依据《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表》进行初审;
  4.3.2 初审合格后企业将资料报评估验收机构,评估验收机构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要求对验收工作报告等文字资料进行审核,企业和审核咨询机构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
  4.3.3  整改后资料经市环保局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符合验收条件后由评估验收机构组织现场验收,听取审核咨询机构和企业的汇报,对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过程档案资料进行核查,对中/高费方案运行现场、运行状况和效果现场考察,专家质询;
  4.3.4 形成验收结论(格式见附件3及附表4)。
  4.4 验收技术要点
  4.4.1 验收工作报告应如实反映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之后的清洁生产工作,特别是根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专家提出的评估意见后的整改工作以及清洁生产中/高费工程技术方案的落实情况。
  4.4.2 验收档案资料要求,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过程档案资料,企业相关历史统计报表,包括:企业台账、物料使用,能源消耗等基本生产信息、方案实施设备购销合同,方案竣工验收资料等,是否真实,具有可追溯性。
  4.4.3 验收现场考察技术要点,预评估和评估提出的现场整改需实施完成;对验收报告中体现已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现场考察。
  4.4.4 专家质询
  对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技术性,企业相关资料完整性、真实性、中/高费方案相关数据的可信性及现场考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质询。
  4.5 验收结论
  结论根据《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评价表》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对全部满足验收技术要点的企业,其验收结论为“通过”
  下列7条否决指标中任何1条为“否”时,则验收不通过。
  (1)企业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实现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或污染物减排指标;
  (3)减少了单位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量、排放量或降低了毒性;
  (4)对于已经发布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企业已达到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三级或三级以上指标;
  (5)不存在国家规定淘汰明令禁止的生产技术、工艺装备、设备以及产品,含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时限要求制定的整改计划;
  (6)方案实施取得了节能减排效果,解决了企业的实际问题;
  (7)无弄虚作假,虚报环境和经济绩效的现象,包括环境统计、生产统计、财务数据等资料,不存在相关数据与环境统计数据、生产统计数据、财务资料偏差较大情况。

5.附则

  5.1 本技术指南引用的有关规定,如有修改,按修改文件执行。
  5.2 本技术指南由上海市环保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附件1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预评估结论要点
  2 附件2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结论要点
  3 附件3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论要点
  附表
  1 附表1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
  2 附表2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核查表
  3 附表3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表
  4 附表4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评价表

  附件1: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预评估结论要点

  重点企业:
  审核咨询机构:
  审核师:
  专家组组长及成员:
  预评估会议时间及地点:
  结论要点:
  1.清洁生产审核预评估报告情况
  2.清洁生产审核档案资料预评估情况
  3.清洁生产审核过程预评估现场情况
  4.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确定的重点及清洁生产目标情况
  5.需整改的问题
  6.专家组提出的建议
  7.预评估报告中还需要完善的事项

预评估专家组组长:
年   月  日

  附件2: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结论要点

  重点企业:
  审核咨询机构:
  审核师:
  专家组组长及成员:
  评估会议时间及地点:
  结论要点:
  1.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总体评价
  2.清洁生产审核档案资料评估情况
  3.清洁生产审核过程评估情况
  4.现场考察评估情况评价
  5.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无/低费方案和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
  6.未实施中/高费方案可行性情况
  7.现场发现的问题
  8.评估结论

评估专家组组长:
年   月  日

  附件3: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论要点

  重点企业:
  审核咨询机构:
  审核师:
  专家组组长及成员:
  验收会议时间及地点:
  结论要点:
  1.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评价
  2.清洁生产审核档案资料验收情况
  3.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
  4.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目标达成情况
  5.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所取得的绩效情况
  6.验收结论

验收专家组组长:
年   月  日

  附表1: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企业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性质

  

所属行业

 

企业代码

 

注册资本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企业主要产品

  

企业通过培训考核的清洁生产内审员名称和证书号

 

咨询机构名称

 

咨询机构审核师

及证书号

 

开始审核时间

  

完成审核

时间

 

申请评估

时间

 

企业性质

国控重点企业□  市控重点企业□  双超企业□  双有企业□ 

水源保护区或准水源保护区企业□   其他企业□ (       ) 

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是否有限期治理项目

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限期治理项目是否已完成

是□  否□

是□  否□

企业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的产业政策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是否受到了环保部门的处罚,是否接受到了相关方的投诉;

企业是否有其他违反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环保主管部门意见

 

 

 

 

初审人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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