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区(市)和学校活动
本届科技节以基层活动为重点,要求“人人都参与、校校有活动、区市创特色”。各区(市)教育(体)局不仅要积极参与市级活动,还要组织好有区域和学校特点的有创意、有规模的活动。各中小学要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特点,利用各种教育资源,积极开展“读一本科普读物、听一次科普报告、参观一次科普场馆、做一个科学小实验、写一篇观察手记”等形式多样、学生喜爱的科普实践活动,提升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对中小学生科技节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学校要制订科技节活动方案和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舆论宣传、信息收集和总结表彰工作。有关科技节的活动信息请及时通过金宏网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二)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学生、形式多样的科普实践体验活动。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学校要坚持普及科学知识与培育科学文化素养相结合,树立低碳环保理念与培养创新精神相结合,开展活动与课程教材改革和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立足普及、注重实效,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具有时代内涵、符合中小学生特点的科技特色活动,加强创新人才科学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增强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打造科普活动的品牌项目。
(三)充分运用社会科技资源。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学校要充分发挥社会科技力量的作用,通过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科技教育活动网络,创造良好的科技教育社会环境和氛围。
五、组织实施
青岛市第三届中小学生科技节由青岛市少年科学院(南宁路16号)与青岛市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山路3号)分工组织实施。科技节的具体活动实施方案、活动通告、竞赛规则和成绩的公布将分别在市少年科学院网站(http://www.qdyas.qdedu.net)和市青少年科技中心“科技绿洲”网站(http://www.发布。qd5461.net)
六、表彰奖励
全市科技节的竞赛活动将根据不同竞赛项目分别设个人、团体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根据竞赛成绩,评选优秀辅导教师和100名青岛市科技小明星。对在活动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工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七、活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