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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青岛市第三届中小学生科技节的通知

  (二)区(市)和学校活动
  本届科技节以基层活动为重点,要求“人人都参与、校校有活动、区市创特色”。各区(市)教育(体)局不仅要积极参与市级活动,还要组织好有区域和学校特点的有创意、有规模的活动。各中小学要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特点,利用各种教育资源,积极开展“读一本科普读物、听一次科普报告、参观一次科普场馆、做一个科学小实验、写一篇观察手记”等形式多样、学生喜爱的科普实践活动,提升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对中小学生科技节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学校要制订科技节活动方案和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舆论宣传、信息收集和总结表彰工作。有关科技节的活动信息请及时通过金宏网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二)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学生、形式多样的科普实践体验活动。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学校要坚持普及科学知识与培育科学文化素养相结合,树立低碳环保理念与培养创新精神相结合,开展活动与课程教材改革和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立足普及、注重实效,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具有时代内涵、符合中小学生特点的科技特色活动,加强创新人才科学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增强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打造科普活动的品牌项目。
  (三)充分运用社会科技资源。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学校要充分发挥社会科技力量的作用,通过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科技教育活动网络,创造良好的科技教育社会环境和氛围。
  五、组织实施
  青岛市第三届中小学生科技节由青岛市少年科学院(南宁路16号)与青岛市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山路3号)分工组织实施。科技节的具体活动实施方案、活动通告、竞赛规则和成绩的公布将分别在市少年科学院网站(http://www.qdyas.qdedu.net)和市青少年科技中心“科技绿洲”网站(http://www.发布。qd5461.net)
  六、表彰奖励
  全市科技节的竞赛活动将根据不同竞赛项目分别设个人、团体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根据竞赛成绩,评选优秀辅导教师和100名青岛市科技小明星。对在活动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工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七、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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