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办函〔2012〕4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2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2012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维护城乡群众身体健康,保障航空和道路交通安全,推进世界生态田园城市建设,切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以疏为主、以用促禁”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和多措并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督查处罚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开发力度和组织领导力度,圆满完成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任务,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秸秆燃烧空气污染指数(API≥100)天数为零;
(二)推广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面积520万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宣传约束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切实做到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字。市政府与区(市)县政府、区(市)县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组、村组与每户农户,要层层签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工作责任的落实,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及露天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法等告知到每户农户,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让农民由被动禁烧变为主动利用,在全社会营造露天焚烧秸秆可耻、综合利用光荣的社会氛围。
(二)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继续加大对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秸秆覆盖免耕沃土还田、田边地角就近堆沤还田、“走道式”秸秆还田、作食用菌基料等成熟技术的推广力度,特别是要在适宜机械化作业的区域加大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力度,确保还田面积在上年基础上取得新突破。积极支持秸秆固体成型燃料、秸秆制砖、秸秆沼气等新技术应用,力争每个区(市)县培育1-2家集收储运和加工利用为一体的专合组织和龙头企业,探索秸秆规模化、产业化利用新途径,疏通秸秆利用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