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辽宁盛恒(北京)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辽宁盛恒(北京)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京司发〔2012〕9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批准成立“辽宁盛恒(北京)律师事务所”。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3号楼1808

  分所负责人:蒋颖

  分所派驻人员:蒋颖 安屹东 吴云涛

  二、颁发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