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进城市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平安示范(社区、单位、市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平安农机、平安畅通区县等创建活动和第11届“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实施细则,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提升社会公众主动发现风险、防范风险和消除风险的意识。将安全文化作为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倡导市民安全文明行为,广泛推进文明城区、安全社区建设。
4.继续深入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根据新修订的《
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理顺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明确本市安全监管、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完善和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探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卫生“三同时”并联审查。推进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危害因素专项监测和治理工作。督促指导企业改进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更新生产装备,加快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规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监督申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的现场评审工作。加强检测与评价质量控制管理工作。
三、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
各区县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行业系统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订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至10月底)
各区县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行业系统结合本区域、行业(领域)确定的重点工作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活动开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集中梳理、集中整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督查总结阶段(11月到12月底)
各区县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行业系统要对“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进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制和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