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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三)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 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要建立长效性、常态化、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单位负责、属地监管、分级督办”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继续抓好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按时整改销号,并对隐患治理情况的定期通报、动态跟踪,接受群众监督。

  2. 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抓住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市供气、管线设施、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易燃易爆场所、特种设备、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电力、铁路运输、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规定,明确责任主体,制定整改计划,重点加强对隐患整改的销项管理,限时落实整改。

  (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市各有关部门、区县政府、行业系统要结合实际,继续把切实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坚持依法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1.危险化学品。要以落实市政府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方案为主线,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管控;加快修订《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实施《上海市禁止、限制、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规划布局,今年完成120家非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布局调整工作;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配送、集中经营,严格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管控要求,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使用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化工企业实施许可制度,建立重点化学品经营监控比对系统,加强危险化学品购销过程安全监管,提高对危险化学品的总体管控;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控制,启动危险废物专业化运输工作,完成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2.消防。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消防工作的意见》,着力强化社会单位消防标准化管理,继续深入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强化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和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监管,依法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使用行为;加强居民住宅小区、建筑改扩建工程的监督检查,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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