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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上海口岸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上海口岸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135号令)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现就2012年6月1日(报检日期)即将实施的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增检疫审批产品
  所有进口养殖水产品须办理进境检疫审批。实行进境检疫审批的水产品品种目录见附件1。进口商在报检时须提供书面材料声明进口水产品的养殖或野生属性。
  二、进一步规范证书格式
  凡未附具经总局确认的输华水产品检验检疫证书的水产品,一律不得进口。截止2012年2月,已与总局确认输华水产品检验检疫证书的出口国(地区)名单详见附件2。
  三、进一步规范产品申报
  进口商或其代理商申报进口水产品(不包括水产制品)品名时,须在CIQ2000系统完整、规范录入进口水产品的品名及拉丁学名,格式如:竹荚鱼(Trachurus Japonicus)。申报时,请参照国外检验检疫证书注明的产品学名。报检时,须提供详细的《进境动物源性食品货物清单》(中文品名后注明拉丁学名,一一对应)。我局将根据国外检验检疫证书、货物标签等实施核查,发现不符的即按不合格食品处置。
  本通知所规定要求自2012年6月1日(报检日期)起在上海口岸正式执行。请进口商及时告知国外供应商做好相关准备,以便上述检验检疫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实行进境检疫审批的水产品品种目录

  附件2:已与总局确认输华水产品检验检疫证书的出口国(地区)名单

  附件3:进口养殖/野生水产品声明(样张)

  2012年5月9日

  附件1
  实行进境检疫审批的水产品品种目录
  (《关于施行<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质检食〔2011〕286号公布,本通知予以修改)

类别

品种

备注

两栖类

如蛙等

总局135号令规定对进境食用两栖类产品实施检疫审批

爬行类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HS编码:

0208500000、0210930000

总局135号令规定对进境食用爬行类产品实施检疫审批

水生哺乳类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HS编码:

0208400000、0210920000、1504300010、1504300090

总局135号令规定对进境食用水生哺乳类产品实施检疫审批

养殖三文鱼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HS编码:

0302141000、0302142000、0302130000、0302190010、0302190020、0302190090、0303110000、0303120000、0303130000、0303190010、0303190020、0303190090、0305411000、0305412000

总局135号令规定对进境养殖水产品实施检疫审批;总局2011年第9号公告规定对进境养殖三文鱼实施检疫审批。

 

养殖三文鱼以外的其他养殖水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HS编码中的养殖水产品:

0302110000-0308909090

1504100000-1504300090、1506000010

总局135号令规定对进境养殖水产品实施检疫审批(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

日本输华水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HS编码:

0208400000、0208500000、0210920000、0210930000、0302110000-0308909090

1212201010-1212209090、1504100000-1504300090、1506000010、1603000010-1605909090、2008993100-2008993900

总局2011年44号公告规定对进境日本水产品实施检疫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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