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信息报送。各地级市、各部门“打非治违”总结材料要于9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同时要加强即时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工作中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1-5052489,电子邮箱:nxzzqawb@126.com)
附件:自治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件:
自治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齐同生 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刘小河 自治区主席助理、安委会副主任
李建功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安委会副主任
曹志斌 自治区安委会副主任、安监局局长
王正升 自治区安委会副主任、公安厅副厅长
肖 蕾 自治区安委会副主任、宁夏煤监局局长
成 员:沈左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玉明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马利明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杨培君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蒋元德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李宁顺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刘大均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巡视员
金国兴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
马占林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张凌云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
郭进挺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马 明 自治区农牧厅巡视员
王法正 自治区商务厅巡视员
阮教育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王静波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王 峰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马远征 自治区质监局总工程师
梁纪籽 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
马 林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赵银祥 自治区粮食局副局长
党建平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魏继义 自治区轻纺工业局副局长
郑 旭 自治区供销社副巡视员
马学祥 自治区农垦局党委副书记
李建国 自治区地矿局副局长
张 湧 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