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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组织评选2011―2012学年度深圳市中等学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二)各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组织评选推荐,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候选人名单及简况、评选条件一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示5天以上。
  (三)如实提供被推荐人下列材料,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经过核实的推荐表(电脑打印)一份;
  2.张榜公示和公示结果复印件(A4规格)每人各一份;
  3.被推荐人获奖的有关证书复印件(A4规格);
  4.被推荐人每学期《广东省中学生德育考核表》复印件(A4规格),或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学生操行表现证明;
  5.被推荐人学籍册记录的各科学习成绩复印件(A4规格);
  6.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复印件(A4规格)。
  (四)各区、各校必须切实保证候选人推荐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候选人材料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材料有涂改、编造痕迹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逾期报送的。
  (五)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区教育局(含新区)审核后,由区汇总(汇总名单电子文档发送至:deyu2078@126.com), 于6月10日前统一报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市属学校材料直接报送)。

  附件:1.深圳市中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表
  2.深圳市中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3.关于报送材料的有关说明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附件1
深圳市中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表
(2011-2012学年度)

  市、区          
  学 校           
  班 级           
  姓 名           



深 圳 市 教 育 局
2012年 5月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大一寸

免冠

照片

学校地址

 

学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何时入团、入党

 

职务(曾任职务)

 

德育考核成绩

 

 

 

何时曾获何种奖励、授奖单位

           

   

(需另附获奖证件、证书、奖状等复印件)

本学年各科成绩

 

 

 

 

 

 

 

 
  

 

 

 

 

 

 
  

 

 

 

 

 

 
  

 

 

 

 

 

 

 

 

 

 

主 要 事 迹 ( 一 千 字 以 内 )

                     班主任(签名)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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