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加强和创新林区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和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为加强和创新林区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现代林业建设的法律法规。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目标任务,以《防沙治沙法》实施十周年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实施二十周年为契机,通过各种途径,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学习宣传活动。
  二、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要把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实现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对象的不同,充分利用法制讲座、学法用法经验交流等活动推进普法进程,并不断探索、完善、创新宣传教育内容及方式。

  (三)进一步加强林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和引导广大林农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网等积极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渠道,向广大林农广泛宣传与中原经济区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生态省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继续开展全省林业系统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省林业厅将举办全省林业系统执法人员骨干轮训班。各地、各单位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本地、本单位的执法人员轮训活动。
  (二)继续开展林业行政案卷检查活动。为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省厅将继续组织开展全省林业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评查结果将作为对各单位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考评依据。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