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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②判定:活疫苗免疫28天后,高致病性猪蓝耳病ELISA免疫抗体IRPC值>20为合格。

  (2)病原学检测方法

  RT-PCR或荧光RT-PCR检测方法。

  5、监测结果处理

  (1)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低于70%的,要分析原因并及时反馈,督促进行补免。

  (2)对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猪群或猪场,要结合猪群免疫背景、流行病学调查等情况综合分析,并按农业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猪瘟监测计划

  1、监测范围

  猪。重点对种猪场、中小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和发生过疫情地区的猪进行监测。

  2、监测时间

  月度常规监测每月1次;定点监测点每季度监测1次;具体时间由市、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全年进行两次集中监测,分别在5月底前和11月底前完成。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3、监测分工和数量

  猪瘟样品监测可与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采样相结合。

  4、检测方法

  (1)免疫抗体监测方法及判定:

  ①方法:抗体阻断ELISA(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选用抗体阻断ELISA)、间接ELISA或正向间接血凝试验。

  ②判定: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阻断ELISA和间接ELISA检测,抗体阳性即判定为合格。

  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

  (2)病原学检测方法

  疑似猪瘟病例样品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原学检测,检测方法采用RT-PCR、荧光RT-PCR或荧光抗体检测法。

  5、监测结果处理

  (1)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低于70%的,要分析原因并及时反馈,督促进行补免。

  (2)对病原学检测阳性场采取净化措施,扑杀阳性猪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猪伪狂犬病、猪圆环病毒病监测计划

  1、监测范围

  猪。重点对种猪场、屠宰场和发生过疫情地区的猪进行监测。

  2、监测时间

  全年进行两次集中监测,分别在5月底前和11月底前完成。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3、监测分工和数量

  (1)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市级种猪场血清学和屠宰场病原学样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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