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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③对检测阳性的活禽市场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并进行定期休市。扑杀同群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追溯来源,追查免疫情况。

  (二)口蹄疫监测计划

  1、监测范围

  猪、牛、羊。重点对种畜场、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发生过疫情地区以及与外省相邻地区的家畜进行监测。

  2、监测时间

  月度常规监测每月1次;定点监测点每季度监测1次,具体时间由市、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全年进行两次集中监测,分别在5月底前和11月底前完成。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3、监测分工和数量

  (1)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市级种猪场、生猪屠宰场、定点监测点血清学监测和所有样品的病原学检测。

  采集所有市级种猪场血清样品每场各不少于30头份;采集5个生猪屠宰场血清样品每场不少于30份,颌下淋巴结样品每场不少于80份;采集10个奶牛场的O-P液每场不少于40份;采集2个羊场的血清样品每场不少于20份。

  猪群和反刍兽定点监测点(包括1个羊、3个奶牛和4个生猪场)每季度各采集血清学和病原学样品各20份/场进行检测。

  (2)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区级种猪场、规模化养猪场、奶牛场、种牛场、种羊场及专业户的血清学监测。

  采集区级种猪场、规模化养猪场和专业养猪户血清样品每场不少于30头份;采集奶牛场、种牛场、种羊场血清样品每场不少于30头份;采集10户专业户(猪、羊)血清样品每户不少于5份。

  月度常规监测数量由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监测内容

  猪检测O型口蹄疫抗体和口蹄疫病原;

  牛检测O型、亚洲Ⅰ型、A型口蹄疫抗体和口蹄疫病原;

  羊检测O型、亚洲Ⅰ型口蹄疫抗体和口蹄疫病原。

  5、检测方法

  (1)血清学检测方法及判定

  猪免疫28天后,其他畜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①方法:

  O型口蹄疫:正向间接血凝(IHA)试验或单抗ELISA方法或液相阻断ELISA方法(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选用液相阻断ELISA),使用合成肽疫苗免疫的,采用VP1结构蛋白ELISA进行检测。

  亚洲Ⅰ型和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方法。

  ②判定:

  IHA试验:牛、羊抗体效价达到≥28为免疫合格;猪抗体效价达到≥27为免疫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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