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沪农委[2012]116号)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
为及时掌握本市动物疫病免疫状况、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增强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我委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2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2]2号)要求,制定了《2012年上海市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2年4月20日
附件
2012年上海市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组织和规范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面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的病原分布和流行趋势,有效评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的免疫效果,为防控提供科学依据;定期分析评估动物疫情,把握疫情动态,科学研判防控形势,开展预警预报工作,为科学防控提供技术支持。按照市级监测与区县级监测相结合、定点监测与全面监测相结合、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相结合、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相结合、病原监测与抗体监测相结合、常规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二)职责分工
1、市农委依据《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年度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2、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计划,协调指导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采样、检测和信息报送工作,监督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口蹄疫和禽流感采样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全市监测工作考核评价和技术培训,汇总分析全市监测数据,并开展重点流通环节定点监测和全市种畜禽场抽样监测工作。
3、嘉定、松江两个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按照农业部要求,做好相应区域内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4.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据本方案的要求,负责各自辖区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三)重点工作安排
1.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动物养殖情况、流通模式、动物疫病流行特点和地理环境等特征,在奉贤区、浦东新区各设立1个乡镇作为禽类定点监测点,在金山区、嘉定区各设立1个乡镇作为猪群定点监测点,在浦东新区、崇明县各设立1个乡镇作为反刍动物定点监测点,每季度开展一次直接采样监测工作,重点监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并结合突发和新发动物疫情特点,适时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定点监测工作方案于2012年4月10日前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