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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消防网格化管理的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消防网格化管理的意见
(洛政办〔2012〕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积极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不断夯实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全面开展消防网格化管理,构建了责任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保持了全市火灾形势的大局平稳。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确保全市消防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健全组织,切实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区)要以各乡(镇、办事处)为基本管理单元,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按照“一网三级、一级多格、一格多点”的模式,切实筑牢“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火灾防控网。一是做专各乡(镇、办事处)“大网格”,健全消防管理机构。各县(市、区)要成立乡(镇、办事处)防火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防火委”),由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综治办、安全监管办、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工业办、文教办、治安巡防队、乡镇政府专兼职消防队、行政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并指派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防火委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落实消防工作各项措施。二是做强行政村(社区)“中网格”,壮大一线消防管理队伍。各行政村(社区)成立消防管理小组,由各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行政村(社区)相关人员参加,积极推动基层消防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做实片区、单位“小网格”,发展群众性消防自治组织。各行政村(社区)要以街区、居民小区、楼院、企事业单位、村组为单元,划分“小网格”,形成责任片区。指派村“两委”委员、社区居委会分别组织、指导各责任片区消防工作。以物业(商业)管理人员、保安、居民楼(院)长、村民小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人员为骨干,成立消防自治或区域联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二、整合资源,进一步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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