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市水务局(市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有步骤、有重点地公开专业或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地发布预警、防范信息。逐步建立完善工作流程和规范,客观公布事件进展、应对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等信息,积极运用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责任单位:防安处、法规处、宣传处、信息中心、受理中心,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积极推动供水成本信息公开。贯彻《上海市供水成本公开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会同市有关部门和供水企业积极推进供水成本信息公开工作。聚焦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上,进一步深化供排水行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的公开,以及服务举措和营业窗口、热线服务等岗位规范的公开。(责任单位:计财处、供水处、排水处、受理中心)

  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依据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稳妥推进案件公开审理。继续拓展案件回访形式,扩大案件回访范围。进一步拓展义务监督员运行模式,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结合重点工作推进和世界水日、海洋宣传日等活动,开展灵活多样的执法宣传活动,塑造良好的水务、海洋执法形象。(责任单位:执法总队、法规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二、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依申请信息公开,要坚持严谨、依法、规范地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尤其要处理好课题类、历史信息类、行政处罚类等特殊类型的信息公开申请,并完善申请窗口受理咨询、依申请公开研究会商等机制,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争议化解机制,妥善应对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处、组织人事处、监察室、受理中心、执法总队,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三、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

  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便民信息栏目为重点,优化网站整体功能布局,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完善查询搜索功能,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上网、全程上网、并与全市网上审批平台互联互通”,做好16项海洋行政许可事项的“全部上网”工作。全面开展《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制工作,稳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用好政务微博等新型公开方式,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传播和政民互动。(责任单位:办公室、防安处、科技信息处、海域海岛处、宣传处、信息中心、受理中心、执法总队、水利处、供水处、排水处、堤防处、水文总站)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