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局系统二0一二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推荐评审工作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2012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通知》(沪人社专 [2012]215号)精神要求,拟开展局系统二0一二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推荐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
上海市2012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通知》(附件一)。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申报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个人材料准备阶段。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需对照《
上海市2012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通知》的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于5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请求;
(二)单位评议考核阶段。对提出申报的对象,各单位要组织评议和考核,并形成考核和评议意见,并于5月25日前将考核通过人员的相关书面申报材料(见附件二)报送局职改办;
(三)主管部门考察推荐阶段。根据局属各单位报送情况,局职改办对申报材料组织复核,并对申报对象组织考察,在此基础上,于6月15日前组织召开“局系统2012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推荐评审会”,确定推荐对象,并反馈至所在单位及申报对象;
(四)网上申报审核阶段。通过局推荐评审的申报对象按照《
上海市2012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于6月30日前进行网上申报(网址见附件一)。
(五)申报材料上报阶段。通过网上审核的申报对象凭市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办公室反馈的“材料受理凭证”,按照《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一)的要求,于8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局职改办,并由我办统一送至相应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