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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豫政〔2012〕4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精神,巩固职业教育成果,省政府决定,在“十二五”期间,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为平台,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机制,改革封闭式办学模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建立多元投资办学机制;改革职业院校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增强办学活力;抓好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项目;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带动职业教育整体水平提高,进一步加快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增强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能力。现提出若干意见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是我省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建设全国人力资源高地的必然选择;是全面提升人口职业素质,提高人民群众就业质量,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我省产业竞争力,支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中原经济区快速发展的有力保障。我省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以来,职业教育办学规模逐年扩大,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办学水平明显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好局面。但我省职业教育在机制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办学模式比较封闭,校企合作不紧密;职业教育特色不突出,职业教育体系不健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实训环节薄弱;公办职业院校财政投入效益不高,企业用人不规范,就业准入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职业教育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大计,既是民生又是发展的意识,切实增强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创新机制,破解难题,大力提升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增强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能力。

  二、改革封闭式办学模式,大力推进校企合作

  2.构建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组织框架。探索建立由政府强力推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等广泛参与的符合我省职业教育实际的校企合作新机制。省政府成立由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等部门和部分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组成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校企合作促进会),推动建立校企合作良性运行机制。在整合高职、中职、技工学校职业教育集团的基础上,成立由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组成的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和全省性行业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职教集团),促进行业内校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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